根据FDCPA找出什么是可以接受的
几乎每个美国成年人都有手机。 根据皮尤研究公司的数据,91%的美国成年人拥有手机,几乎35.8%的家庭只有一部手机,即使拥有固定电话,15.9%的人也可以在手机上接听所有电话。
虽然许多美国人喜欢短信打电话 - 约三分之一的报道皮尤研究公司 - 许多人不愿意以这种方式与企业联系,特别是当涉及到收债员时。 如果你曾经收到债务人的短信,你可能想知道它是否合法。 这当然是不寻常的。 不幸的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债务收取法律不涉及文本消息
公平债务收集行为法是联邦法律,规定了第三方收债员在向消费者收回债务时可以做什么以及不能做什么。 1977年通过的这项法律没有涉及许多现代通讯形式。 例如,短信直到1992年才推出,FDCPA通过15年后,法律尚未更新,以通过短信和现代通信媒介收集活动。
FDCPA没有明确说明收债员是否可以使用短信 - 当然是因为发短信的时候没有写信。 但是,1991年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可能适用。
TCPA限制(有时禁止)在未经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自动拨号和未经请求的电话通信,这基本上意味着除非您已经表明可以以这种方式进行联系。
债务收集者认为,在您的信用卡或贷款申请表上列出手机号码基本上是同意在涉及您的账户的问题上与该号码联系 - 这一论据已被法院接受,至少来自发送电话营销信息的公司。 尽管如此,这很棘手,因为TCPA主要应用于电话营销通信,而不一定是收债电话。
涉及收集文本消息的最近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古铁雷斯诉巴克莱集团,持卡人与原信用卡发卡人之间的案件,法院裁定,巴克莱到古铁雷斯的短信是合法的,直至古铁雷斯用“停止”信息回复。 此时,即使停止通信请求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巴克莱应该已经结束了短信。 这与FDCPA略有不同,FDCPA要求书面信函结束收债员的通信。 (由于该法律只适用于第三方收债员,因此FDCPA无法提出诉讼。)
2013年9月,联邦贸易委员会最近对涉及短信的FDCPA违规行为罚款100万美元,但不是直接因为短信。
在这个特别诉讼中,这些公司因没有将自己标识为收债员而不是自己的短信而被罚款。 联邦贸易委员会并没有直接将短信作为一种沟通形式进行处理,这可能表明,只要遵守所有其他FDCPA规则,这是接触债务人的可接受方法。
我们所知道的关于债务收集者文本消息
关于收债员和短信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还有其他一些规定收债员如何沟通的规则,无论媒介如何:
- 收藏家只能在当地时间上午8点到晚上9点之间与您联系。
- 他们必须证明自己是收债员,并且他们不能将债务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除了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果您未满18岁)或您的配偶。
- 他们不能反复打电话给你(或在这种情况下,发送重复的短信)来骚扰或骚扰你。
- 如果他们知道你有律师,他们不能直接与你联系。
- 他们不能使用辱骂或亵渎的语言。 他们不能威胁你或威胁他们不能或不打算采取的任何法律行动。
- 如果您发送书面信函,表示您不再希望与他们联系,他们必须通过短信和其他任何方式停止与您沟通。
与收债员了解您的权利 ,例如他们在与您联系时必须证明自己的身份。 如果您通过短信或任何其他方式与您联系,并且您不再希望以这种方式进行联系, 请通过邮件发送停止和停止信函 。 不要简单地通过短信回复,你的权利可能不包括在FDCPA中。 向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和州检察长投诉,如果收款人忽略您的停止和停止信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侵犯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