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州法律经常变化,以下信息可能不会反映最近的变化。 对于目前的税务或法律咨询,请咨询会计师或律师,因为本文中所包含的信息不是税务或法律建议,也不能替代税务或法律建议。
2014年5月15日,马里兰州州长马丁奥马利签署了HB 739,马里兰州房地产税统一信贷,成为法律。
这项废除并重新颁布马里兰州国家遗产税的新法律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了几项重大变更。
马里兰州的房屋免税额提高
首先,马里兰州的遗产税免税额从2014年的免税额开始逐年增加,直至其与2019年的联邦遗产税免税额相匹配如下: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死亡: 1,500,000美元的豁免
-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死亡: 2,000,000美元的免税额
-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死亡: 3,000,000美元的免税额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死亡: 4,000,000美元的豁免
- 2019年1月1日或之后的死亡: 马里兰州的豁免将符合联邦豁免,估计2019年为5,900,000美元 (更多详情见下文)
联邦遗产税法概述
联邦遗产税免税从2009年的3,500,000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5,000,000美元; 2010年也是房地产可以选择退出联邦遗产税规则和修改的结转基准规则的一年。
2011年联邦遗产税免税额维持在5,000,000美元,然后从2012年开始,联邦遗产税免税额为每年500,000美元的通货膨胀指数如下:
- 2012年豁免: 5,120,000美元
- 2013年豁免: 5,250,000美元
- 2014年免除: 5,340,000美元
如上所述,在2019年,即马里兰州的遗产税免税额等于联邦遗产税豁免时,联邦通货膨胀指数预计为5,900,000美元 。
马里兰州遗产税免税的可移植性
2010年12月, 税收减免,失业保险再授权和创造就业法 (简称“TRUIRJCA”)签署成为法律。 作为TRUIRJCA的一部分,已婚夫妇联邦遗产税豁免的“可移植性”首次引入并适用于2011年和2012年发生的死亡事件。然后,2013年1月,美国纳税人减免法案(“ATRA”简称)获得通过,使已婚夫妇在2013年和未来几年的永久性免征联邦遗产税。 但是,遗产税免税的“可移植性”是什么意思?
简而言之,已婚夫妇之间联邦遗产税免税的可移植性意味着,如果第一配偶死亡并且遗产价值不要求使用所有已故配偶的联邦豁免遗产税 ,那么免除没有被用于已故配偶的遗产可能会转移到尚存配偶的豁免,以便他或她可以使用已故配偶的未使用豁免加上他或她自己的豁免,当幸存的配偶后来去世时。
然而,关于国家不动产税 ,目前只有夏威夷州提供州级的可移植性,但马里兰州将于2019年开始提供其国家免税政策的可移植性。
有关马里兰州死亡税的其他信息
还有一些关于马里兰州死亡税法应该注意的事情:
- 马里兰州的最高房地产税率将保持在16%。
- 已婚已婚者的遗产仍然能够进行马里兰州唯一的选举,以将尚存配偶作为唯一受益人的信托作为“合格的可终止利息财产”(简称“QTIP信托”)来计算马里兰州的遗产在马里兰州的遗产税豁免与联邦豁免之间仍存在差距的年份中, 因此,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死亡的已婚马里兰州居民将能够推迟支付马里兰州和联邦死亡税,直至尚存配偶死亡后才能使用ABC信托计划 。
- 马里兰州是两州之一(新泽西州是另一州),它收集州财产税和国家遗产税。 新法律没有对马里兰州的遗产税作任何修改。 有关马里兰州死亡税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马里兰州继承税法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