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抚养税是免税的吗?

子女抚养费被视为税收中立事件

每个月或甚至每次支付工资时,都会以子女抚养费的形式将一定数额的钱转移给您的前任。 看起来合理的是,您应该能够将这笔开支作为扣税额在您的纳税申报表中的某个地方扣除 - 毕竟这可以加起来。 而且赡养费是免税的,所以儿童的支持也不应该被扣除? 不幸的是,国税局说:“没办法。”

为什么不?

这样看待:如果你今天下午把你的儿子或女儿带到商场买了一双新鞋,你不能要求扣除这笔费用。 这是个人开支,而国税局不会为个人开支提供减税。 当你支付子女抚养费时 ,你有效地将这些“鞋钱”交给你的前夫而不是鞋店。 这并不能使其免税。 谁收到这笔钱并不重要 - 它仍然用于支付你的孩子的住房,衣服和其他个人需要。

所以不,你不能在你的纳税申报表中扣除这些款项,你的前任也不必将这笔钱作为收入申报。 你的孩子也不必声称,他不得不向国税局报告他的津贴。 子女抚养费被视为税收中立事件。 正如美国国税局在出版物504中所说的,“支付人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也不对收款人纳税”。 此外,“当您计算您的总收入以查看是否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时,请不要包含收到的子女抚养费。”

即使你不能声称你的孩子是一个受抚养人,这也是规则。

税法解释

两项税法共同确定子女抚养费的税收待遇 。 一方面,有理由期望孩子的抚养费可能是应纳税收入,因为一条规则说:“总收入意味着来自任何来源的所有收入。” 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限定词。

“国内税收法”第61(a)节的全部规定如下所示:“ 除本小标题另有规定外 ,总收入意味着来自任何来源的所有收入。”

这就让我们看到了这里的第二条规则 - 就是“除非另有规定”。 在“国内税收法典”副标题A的其他地方,我们发现第71节涉及赡养费和单独的赡养费。 这条规则说:“总收入包括作为赡养费或单独的赡养费收到的金额。”

它继而为子女抚养费提供例外情况:“第(a)款不适用于离婚或分居文书条款确定的任何付款的部分(以金额或部分付款为限)作为支付配偶子女抚养费的一笔款项。“ 换句话说,子女抚养费不包括在领取赡养费或配偶抚养费的人的总收入中。

由于纳税人只能扣除符合赡养费条件的金额,并且因为子女抚养费不被视为赡养费,因此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人不得将这些子女抚养费作为赡养费或作为任何其他税收减免的一部分扣除。

什么使得支付子女抚养费而不是赡养费?

在税务时间将您作为赡养费或配偶赡养费的子女抚养费分类自然很有诱惑力。

不要这么做 - 美国国税局预测这一点,并且在你之前。

税法有一个收回规则,要求纳税人报告他们以前收益扣除的收入作为赡养费,如果事实证明这些收入根本不是赡养费的话。 该规则包括某些信号,例如“赡养费”,这些信号巧妙地同时结束于您最小的孩子飞巢并且不再需要您的财务支持。 当然,这似乎是合理的 - 也许你支付了赡养费,所以你的前任可能是一个留在家里的母亲,而赡养费在她不再需要留在家中的任何人的时候就结束了。 该事件本身不会触发赡养费重新夺取规则,但它可能会在国税局出现一面旗帜,您将被要求出示法院文件,显示支付确实是赡养费。

如果你不能,那么你将不得不重新获得有关未来纳税申报的税收减免。

未雨绸缪

确定您的离婚法令或子女抚养费顺序在确定您向前任何人进行的任何付款的性质时非常明确。 一位合格的律师会知道这一点,但如果您自己处理分手问题,请确保文档包含正确的合格语言,即使您必须让律师在向法院提交之前对其进行审核。 否则,如果国税局决定法令或命令不明确,而且付款实际上可能是子女抚养费,最终可能会失去合法的赡养费减免。

子女抚养费在拖欠

儿童支持和税收确实以一种方式相互作用。 财政部将重定向来自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人的联邦退税,并将这笔钱转给有权获得该抚养的托管家长。 根据财政部抵消计划,政府将向国家儿童抚养机构支付退税金,该机构将确保资金到达儿童。 该计划由国内税收法规6402(c)部分授权。

注意:税法会定期更改,您应该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以获取最新的建议。 本文中的信息并非作为税务建议,也不能代替税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