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是相似的,但有一些重大差异
“个人代表”,“执行者”和“受托人”是你会遇到的一些标题。 一些区别是轻微的,一些更重要。
个人代表,执行者和受托人都是受托人 - 这一术语意味着他们被委托以道德和公平的方式处理他人的事务 - 但他们可以在您的遗产计划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个人代表
这些术语经常互换使用,理由很充分。 执行者和管理员都是个人代表。 把“个人代表”看作是这两个角色的总称。 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遗嘱。
执行者的角色
私人代表由法官任命,负责监督遗嘱认证遗产的管理。 它可以是一个人,诸如银行或信托公司的机构,或者两者的组合。 如果被继承人留下遗嘱和遗嘱,最有可能将他想要处理这一责任的个人命名。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会尊重死者的意愿并任命此人。
当个人代表被任命为该职位时,他通常被称为该遗产的执行人。
管理员的角色
即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他的遗产也必须受到处分,并且有人必须监督这一过程。 在某种程度上,州法律规定法官可以指定谁作为遗产的私人代表。
例如,一些州要求尚存的配偶应当作为私人代表,除非她已经预先登记了死者或者她不想接受这份工作。 如果她放弃这项权利,法官可以下载其他可以服务的个人的法定名单。 当一个私人代表被指定处理没有遗嘱的人的遗产时,他通常被称为“管理员”。 根据州法律,他必须将死者的财产交给其尚存的亲属,因为他没有意愿说明死者想要接受死者。
受托人的角色
受托人是由创建信任的人命名的个人 - 称为受信任的制造商或设保人 - 作为其遗产计划的一部分。 受托人负责管理已归入信托的财产的日常管理。
当信托可撤销时,设保人和受托人通常是同一人。 设保人/受托人可以撤销信任,并在他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将其退回。 如果他失去能力而不能再处理自己的事务,他创建的信托文件通常会指定某人作为继任受托人。 继任受托人将介入并接管信托的管理。
当设保人/受托人死亡时,他也会这样做,通常将信托的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关闭。 托管资产不必通过遗嘱认证,法院通常不涉及。
不可撤销的信托是设保人创造的信托然后放在一边。 他任命其他人担任受托人,他以后不能改变主意或将财产带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立遗嘱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常设受托人将继续管理信托。
与个人代表一样,受托人可以是个人,机构或两者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