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专利辩论

基因专利问题已经酝酿了数十年,但在2009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公共专利基金会提起诉讼时,该公司对基因检测公司Myriad Genetics,犹他大学研究基金会和美国专利局。 这个案件, 分子病理学 协会 诉美国专利和商标局 ,有时被称为“无数案件”,针对的是少数Myriad在BRCA1和BRCA2上的许多专利,这些专利在预测乳腺和卵巢方面非常可靠癌症,以及用于检测基因的基因测试。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诉讼声称,人类基因专利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和专利法,因为基因是“自然的产物”,因此不能获得专利。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进一步指控说,BRCA基因专利由于其成本而限制了女性获得基因筛查的机会,而Myriad在测试中的垄断地位阻止了女性获得第二意见。

案件的双方都加入了感兴趣的盟友; 患者团体,原告方科学家和医学协会以及Myriad方面的生物技术行业和专利持有人以及律师。 美国司法部(DOJ)于2010年12月提交了一份支持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案件的协调员简报。 美国司法部认为,专利只应授予已修改的基因。

2010年3月,纽约美国地区法院的Robert W. Sweet法官裁定,这些专利是无效的。 他发现分离一个分子并没有使它变得新颖,这是一项专利的要求。

然而,2011年7月29日,纽约联邦上诉法院推翻了Sweet的裁决。 3名法官小组裁定3-0互补DNA(cDNA)是一种改变型DNA,可以申请专利; 2-1表示分离的DNA是可专利的; 和3-0,Myriad用于乳腺癌和卵巢癌基因治疗筛查的方法是可以获得专利的。

状态

绝大多数(约80%)的DNA专利持有者是从未执行过专利的大学和非营利组织。 学术研究人员申请专利以保护他们的研究成果,并声称拥有科学发现的认可。 如果竞争实验室做出类似的发现,申请专利并行使其作为专利持有人的权利,未能申请发现专利可能会导致其研究受到阻碍。

Myriad案例就是这么来的。 Myriad Genetics是一家私人公司,行使其作为专利持有人的合法权利。 Myriad的癌症筛查测试费用约3,000美元,并保留专利权,直到其专利在2015年到期。当考虑到背后的故事时,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Myriad Genetics与犹他州大学共同拥有BRCA1和BRCA2基因的专利,后者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下发现了这些基因。 按照惯例,犹他大学将技术授权给一家私人公司进行商业开发。

赌注是什么?

基因是否应该获得专利的问题会影响患者,行业,研究人员和其他人。

风险在于:

参数

生物技术产业组织是一个贸易组织,它表示基因专利对于吸引导致创新的投资是必要的。 在向法庭提交的关于万无一失的案件的简短介绍中,该团体写道:

“在许多情况下,基因基因专利对于生物技术公司吸引开发创新性诊断,治疗,农业和环境产品所必需的资本和投资的能力至关重要。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问题对美国生物技术行业来说非常重要。“

反对的论点

Myriad案中的原告认为,Myriad的23项BRCA基因专利中有7项是非法的,因为基因是天然的,因此不具有专利性,并且这些专利可以抑制遗传性乳腺癌和卵巢癌的诊断测试和研究。

反对基因专利的科学家认为,由于需要许可或支付专利技术,许多专利阻碍了研究。

一些医生和医疗机构担心可执行专利的增长会限制患者获得阿尔茨海默病,癌症和其他遗传性疾病的基因诊断筛查测试。

它站在哪里

Myriad案是由美国最高法院于2013年6月13日决定的。法院一致裁定,自然分离的DNA不具有专利性,但合成DNA(包括BRCA1和2基因的cDNA)是可以获得专利的。

法院判决摘录如下:

“天然存在的DNA片段是自然界的产物,而不是仅仅因为它已被分离而获得专利资格,但由于cDNA不是天然存在的,所以它是符合专利资格的...... .... cDNA不是”自然界的产物“,所以它是根据§101。cDNA的专利不存在与自然发生的分离的DNA片段相同的可专利性障碍,其产生的结果是仅存在外显子的分子,该分子不是天然存在的,其外显子的顺序可以由自然决定,但是当从DNA序列中去除内含子以制造cDNA时,实验室技术人员毫无疑问会创造出新的东西。“

最高法院的裁决使许多专利持有人和美国专利商标局持有混合包,可能会有更多的诉讼。 根据美国国家遗传顾问协会的资料,约有20%的人类基因已经获得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