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避免
一次又一次犯的错误是为不符合遗产税慈善扣除条件的慈善组织创建信托 。 例如,信托是为了配偶或孩子的利益而建立的,其余的则是慈善机构。
当且仅当信托是慈善剩余单位或年金信托时,捐赠人的财产才有权享受慈善扣除。 这两种信托都有非常具体的技术要求。 起草这些信托几乎没有创造空间。 必须严格遵守法定公式。 起草律师,或许在客户的坚持下,往往试图增加花里胡哨和失去慈善扣款 。
起草这些信托的错误非常普遍,以至于在死者死后, 国税局有特殊的程序来改革这些信托。 即使起草错误,仍然有机会通过法院的改革程序和遵守国税局的指导方针来修复信任。 并非所有错误的信托都有资格进行改革,但很多人会这样做。 IRS批准的程序存在改革的事实非常罕见。
国税局通常不会帮助纳税人修正错误,特别是当修复意味着减少税收时。 支持慈善捐赠的最重要的公共政策就是在这里工作。
第9 个赛道(是的,那就是加利福尼亚州)出现这种信任的一个错误的例子。
一个男人包括对他的遗嘱的信任,如果她活了下来,而且其余的人都去了慈善机构,那么每年给他的妻子一定的生活费用。 那里没问题。 然后他决定,她可能会让他活得足够长,因为通货膨胀消耗了付款价值,所以他决定每年调整通货膨胀率。 看起来不够危险,不是吗? 但慈善信托中不允许通胀调整。
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支出
信托可以用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支出来编写,但不要为慈善剩余寻找慈善扣除额 。 在这种情况下, Sansone与美国 ,执行者提交了一份纳税申报表,并进行了慈善扣款。 整个信任由幸存的配偶和慈善机构共享。 对于遗留给配偶和慈善机构的财产进行无限扣除,但在每种情况下,只有在财产利益符合扣除条件的情况下。
由于通货膨胀调整,未来支付给配偶的金额无法确定,因此慈善扣除被拒绝。 它没有达到慈善信托的要求。 该遗产因失去了慈善扣除而推断,因为该财产将转移给未亡配偶,这也是完全可抵扣的处置,所以不会有任何税收。
又错了。 婚姻扣除仅适用于所述年金数额。 通货膨胀调整是无法确定的,因此不符合婚姻扣除的条件。
纳税人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国税局再次占上风。 法院称,有关婚姻扣除的规定是公平的,并且信托的剩余利益不符合慈善扣除的条件,因为它既不是慈善剩余年金信托也不是慈善剩余单位。
多么奇怪的结果! 这是一个完全信赖遗属配偶和慈善机构的信托(通常都是不征税的处分),这些遗产税都需缴纳遗产税。 (你可以说违规行为?)
慈善信托机构要求将非慈善机构的付款记为每年确定的固定年度金额(CRAT )或信托金额的固定百分比 (CRUT) 。
这是慈善信托可以被视为慈善扣除的唯一途径。 唯一的差异是,付款可能只限于当前收入,无论有或者没有在下一年收入超过年度支付时弥补亏损的拨备。
虽然允许对信托支付进行通货膨胀调整,但这种规定取消了任何慈善扣除,并且连续年份支付的额外金额不符合婚姻扣除的条件。
国税局已经发布了有关法律适用部分的修订规定。 其中一个变化是包含了CRAT和CRUT条款。 当一项法规出版时说:“看,你可以用这种方式节省税款,以及如何去做,”错误似乎急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