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收取遗产税吗?

德克萨斯州遗产税及其废除历史

截至2018年,14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征收了遗产税,但德克萨斯州不再是其中一个。

千禧年的联邦遗产税法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影响了德州的遗产税。 德克萨斯州确实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在州一级收集了一个。它被称为“提货税”,也被称为“海绵税”,它等于整个联邦遗产税法案的一部分该地产受制于。

什么是提货税?

“提取税”是一种州税,基于税收抵免,国税局在2005年1月1日之前曾经允许联邦遗产税纳税申报 。每个州都有不同的关于此税的税法,它会收集的金额各不相同。 但整体遗产税法案并没有因增值税而增加或减少。 相反,总税收法案是在国税局和州税务机关之间分摊的。

那么这对简单英语来说意味着什么? 假设一项遗产欠联邦遗产税10,000美元。 其中一部分 - 也许是$ 5,000美元 - 被从国税局拿走,并支付给死者的州税务机关。 如果得克萨斯州居民的房产欠联邦遗产税,德克萨斯州审计长办公室将从死者德克萨斯州的房地产中收取10,000美元,保留5,000美元,并将5,000美元的余额发送给联邦政府。

德克萨斯州遗产税的未来是什么?

根据经济增长和税收减免法案或2001年开始的“EGTRRA”的规定,所有国家已经正式逐步取消提货税。

没有国税局的合作或参与,一些曾经收取提货税的州开始收集他们自己的遗产税作为回应。 这种做法被称为“脱钩”,因为这些州颁布国家遗产税不再依据现行联邦法律的税法。

然而,大多数州完全没有做任何事情。 他们只是停止收取遗产税,德克萨斯州的情况现在仍然如此。 根据EGTRRA的规定,提货税应该在2011年恢复,但从未发生过。 2010年的“ 税收减免法案”随后颁布,它恢复了联邦遗产税,但没有带回提税税。

然后,税收减免法案的条款于2013年1月1日到期。它希望有一段时间能够对德克萨斯州征收遗产税,但该州在2015年9月15日废除了德克萨斯州税法第211章,一劳永逸并永久脱离联邦条款。 但是,得克萨斯州居民可能仍然需要缴纳联邦遗产税。

注:国家法律经常更改,以下信息可能不会反映最近法律的变化。 对于目前的税务或法律咨询,请咨询会计师或律师。 本文中包含的信息不是税务或法律建议,不能替代税收或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