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遗产税用来表示提取税或单独遗产税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 ,目前,威斯康星州并没有在州一级征收遗产税。
然而,几年前,在联邦遗产税法发生重大变化之前,情况有所不同。 联邦遗产税法与威斯康星地产税有什么关系? 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威斯康星州实际上确实在州一级收取了单独的遗产税,称为“提取税”,相当于整个联邦遗产税法案的一部分。
什么是提货税?
“提取税”是根据国税局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在联邦遗产税纳税申报表( 国税局表格706)允许的州财产税收抵免征收的州财产税。每个州都有不同的税法考虑到提货税,所以国家收取的税款会根据该州自己的遗产税法而变化。 然而,从本质上讲,整体遗产税法案并未因增值税而增加或减少。 相反,总税收法案是在国税局和州税务机关之间分摊的。
那么这对简单英语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联邦遗产税的一部分实际上从国税局拿走,而不是支付给死者的州税务机关。 因此,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如果一位已故威斯康星州居民欠下联邦遗产税,威斯康星州税务局将从已故威斯康星州居民的遗产中收取提取税。
威斯康星遗产税的未来是什么?
自2005年1月1日起,根据“经济增长与税收减免协议法”(“EGTRRA”)的规定,提货税正式被废除。 为了应对逐步取消税收的联邦法律的这些变化,一些过去收取提货税的州选择颁布法律,允许州政府继续征收国家遗产税。 这被称为“脱钩”,因为颁布国家遗产税的州不再以现行联邦遗产税法的国家遗产税法为依据。
大多数州完全没有做任何事情,因此不再征收国家遗产税。 威斯康星州属于少数群体,并颁布了单独的国家遗产税,但最终于2008年1月1日起废除。此外,根据EGTRRA的规定,提货税应于2011年返还,但“税收减免法” 2010年不包括恢复提货税。 因此,即使联邦法律改变以允许未来加拿大税回归,威斯康星州也将无法收取加税税,除非威斯康星州立法机构恢复威斯康星州的税收法律。
有关威斯康星遗产税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立法参考局的威斯康星简报 - 威斯康星州遗产税。
威斯康星州是否征收国家继承税?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 ,威斯康星州不再征收国家继承税,因为它从1992年1月1日起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