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州(MA)房地产税法概述

如果你住在马萨诸塞州,那么你生活在少数仍然收取州财产税的州。 马萨诸塞州居民的房产以及位于马萨诸塞州的拥有不动产和/或有形个人财产的非居民房产根据以下指导方针缴纳国家遗产税。

注: 州法律经常变化,以下信息可能不会反映最近的变化。 对于目前的税务或法律咨询,请咨询会计师或律师,因为本文中所包含的信息不是税务或法律建议,也不能替代税务或法律建议。

  • 01何时属于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遗产?

    对于马萨诸塞州居民,如果房地产的总价值以及经过调整的应税礼物超过了2000年12月31日生效的国内税收法规中的适用排除金额,则该房地产可能会受到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限制。马萨诸塞州的遗产税为2003年70万美元,2004年为850,000美元,2005年为95万美元,2006年及以后年度为1,000,000美元。 一般来说,根据现行法律,如果价值超过1,000,000美元,遗产可能会受到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约束。

    对于马萨诸塞州的非居民,如果房产包括在马萨诸塞州境内拥有应纳税所在地的房地产或有形个人财产,并且根据上述标准超过1,000,000美元,则该房产可能需要缴纳马萨诸塞州遗产税。

  • 02必须提交哪些马萨诸塞州遗产税表格?

    属于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遗产的遗产代表必须首先完成联邦遗产税纳税申报表, 国税局表格706 ,修订日期为1999年7月和所有适用的时间表。 一旦联邦返还完成,房地产代表可以准备马萨诸塞州遗产税退税表格M-706。

    除了修订日期为1999年7月的IRS表格706和M-706表格外,可能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 如果需要提交联邦表格706,则在收到后两个月内向马萨诸塞州税务局提交一份联邦关闭信函 。 它包括联邦接受函和如有的行调整。 联邦政府更改副本必须随附适用的消减/修正退回申请表(表格CA-6)或修改后的表格M-706。 在没有联邦信函复印件的情况下,不会发布马萨诸塞州遗产关闭信函。
    • 发放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留置权的证书(格式M-792),一式三份,用于需要释放留置权的每个房地产。 应提供契约或所有权证书副本,以及购买和销售协议(或抵押承诺)(如有)。
    • 马萨诸塞州非居民死亡证明书(表格M-NRA),用于非居民死者的遗产。
  • 03转让给尚存配偶应征税吗?

    对未亡配偶的遗产转让不征税。

    对于已经使用AB信托计划减少其联邦遗产税法案的已婚夫妇,由于马萨诸塞州豁免与联邦豁免之间的差距,B信托可能会缴纳马萨诸塞州遗产税。 2013年,这一差距为4,250,000美元 。 尽管如此,已婚已婚者的遗产可以进行马萨诸塞州唯一的选举,以将尚存配偶作为唯一受益人的信托作为计算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合格可终止利息财产”(简称“QTIP信托”)。 因此,由于马萨诸塞州的遗产税豁免和联邦豁免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而且仅允许州进行QTIP选举,所以已婚的马萨诸塞州居民可以推迟支付马萨诸塞州和联邦死亡税,直到尚存配偶死亡ABC信托计划。

  • 04马萨诸塞州遗产税退税和纳税到期时间是什么时候?

    必须在死者死亡日期后9个月内提交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申报表 ,并支付遗产税。

    通过提交“延长时间申请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纳税申报表”(表格M-4768),可以延长提交M-706表格的时间在合理期限内,前提是申请是在返还的原始到期日以及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估计金额的100%均已支付。 如果最终确定在到期日或之前支付至少80%的遗产税,将无法延期支付,并且退还将受到迟交的罚款以及可能的迟到付款罚款。 从原始到期日起,任何未付税款都将产生利息。

    通过提交“ 延期支付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申请表”(表格M-4768A),延长缴纳麻州遗产税的时间可以在合理期限内给予,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但是,如果延长付款时间,则任何未付税款的利息均应从原始到期日开始计算。 只有合理原因才允许扩展。 如果出现过度的困难,可以延长从截止日期起三年的时间。

  • 05马萨诸塞州的房地产税退税是在哪里提交的?

    支付马萨诸塞州遗产税必须通过支票支付给马萨诸塞州联邦:“在支票的备忘录部分输入遗嘱人的全名和社会安全号码,签署遗嘱的遗嘱执行人有义务支付任何税款如果没有以其他方式支付,则在退货单上显示。退货和税款应发送至以下地址:

    马萨诸塞州遗产税单位
    邮政信箱7023
    波士顿,马萨诸塞州02204

  • 06什么是马萨诸塞州房地产税率?

    对于2003年1月1日或之后的死亡日期生效,居民和非居民房产的马萨诸塞州遗产税是参照12月31日生效的国内税收法规允许的州死亡税的允许联邦遗产税抵免计算的,2000年。

    如果一个房产完全由属于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财产组成,则其支付给马萨诸塞州的金额相当于根据2000年12月31日生效的国内收入法计算的州死亡税的联邦信用额。

    如果马萨诸塞州居民拥有或转让位于马萨诸塞州以外的房地产或有形个人财产,马萨诸塞州就向其他州支付的遗产税或遗产税给予抵免。

    如果马萨诸塞州的非居民拥有或转让位于马萨诸塞州的房地产或有形财产,则马萨诸塞州非居民房产税的数额是联邦遗产税纳税申报表中允许的信贷比例,即马萨诸塞州的总值财产负担整个联邦总资产,无论位于何处。

  • 07何时发布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留置权?

    对于1997年1月1日当天或之后的死亡日期,如果房产的数量要求提交马萨诸塞州房地产税申报表,那么需要颁发“马萨诸塞州房地产税留置权证书留置权”(表格M-792)与遗属权利共同拥有或作为整体租户共同拥有,房地产持有信托和其他房地产,不属于遗嘱存货的一部分,但可纳入应纳税总值财产。 M-792表可能需要有待售房屋(或抵押承诺)的遗嘱检验房地产,且没有发出结案函。

    对于2003年1月1日或以后死亡的不需要提交M-706的死者遗产,遗嘱执行人的誓章,在适用的登记处记录下,受到伪证的痛苦和处罚,并准确地说明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不需要马萨诸塞州的遗产税申报,因此被要求释放留置物的遗产。 尽管一些注册管理机构可能会公布样本宣誓书并将其提供给公众,但马萨诸塞州税务局并未公布空白的誓章以供在档案处提交。

    对于2003年1月1日或以后死亡的死者遗产,等于或超过死亡年份的马萨诸塞州申请要求,如果关长确信收集税收不会受到损害。 专员将通过发布M-792表格“放弃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留置权证明书”释放留置权。

  • 08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关于马萨诸塞州房产税的其他信息?

    欲了解更多有关马萨诸塞州遗产税的信息,请参阅马萨诸塞州税务局网站:遗产税指南(适用于2003年1月1日或之后的死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