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如何区别于双重代理关系和交易关系
如果经纪人或代理人同时代表房产的买方和卖方,则存在双代理机构 。
双机构在某些地区是禁止的。 在双重代理关系中,许多倡导者认为买方和卖方都没有得到足够的代表。
单一代理的方面
在单一代理下,代表买家的经纪人不得在未经买家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展示经纪商代理列出的买家物业(内部列表)。 如果买方想要购买由代理机构列出的物业,并且卖方同意,那么它就成为双重代理关系。 在不允许双重代理的国家的一些地区,一些经纪人专门经营,作为独家买家代理经营,根本不与卖家合作,或完全与卖家合作。
信托义务
在大多数其他类型的代理关系中,代理人都有忠诚和顺从的客户诚信义务。 因此,如果我们是买方,我们可以期待代理商将我们的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诚实和诚实地提供服务,并避免利益冲突。
在某些情况下,房地产经纪人实际上没有法律责任来照顾我们的最佳利益。 25个州的法律现在允许经纪人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经纪人”或“促进者”服务,而没有忠诚和顺从的传统诚信义务。
在另外25个州,法律要求代理人:
- 诚实公平地交易
- 显示忠诚度
- 尊重机密
- 表示服从客户的最大利益
- 完全披露,永远
- 记录所有资金
- 在交易中展示技巧,关怀和勤奋
- 及时提供所有优惠和还价 ,除非当事人之前曾以书面形式指示代理
- 披露所有已知的重大影响住宅不动产价值的事实,并且不容易观察到
交易经纪代理关系
交易经纪人是经纪人或代理人的默认角色; 他或她不代表买方或卖方,而是作为中立中间人来帮助双方完成住宅销售。 在这里,经纪人代表交易并充当中立派对。
交易经纪人欠双方有限的保密性。 这意味着交易经纪人不能告诉买方卖方真的会同意较低的价格,或买方会提高的卖出价,而没有问题方的明确许可。 单一代理机构更好地服务买方和卖方。
在撰写本文时,Elizabeth Weintraub,DRE#00697006是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市里昂房地产经纪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