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托的程序是什么?

改变所有权,分配权利和更新受益人

为了使可撤销生命信托正常运作,对于Trustmaker来说,仅仅签署信托协议是不够的。 协议签署后,Trustmaker必须将他或她的资产“资助”到信托中。 为了适当资助一个撤销的生存信托,应该遵循三个一般程序,这取决于被资助的财产的类型 :所有权/所有权的变更,所有权的分配或者变更受益人。

1.更改所有权/所有权

用于银行账户等资产; 非IRA和非401(k)投资和经纪账户; 以证书形式持有的股票和债券; 和房地产 ,这些类型的资产通过将资产所有者从Trustmaker的个人名称变为信托名称而资助到撤销生存信托:

2. 分配所有权

对于没有合法头衔的个人财产(珠宝,艺术品,古董等)等资产; (欠你的个人贷款和抵押贷款); 版税,版权和专利; 某些类型的石油,天然气和矿物权利 ; 以及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合伙权益和成员权益,这些类型的资产通过将 来自Trustmaker个人名称的所有权归属 信托名称而资助于撤销生存信托:

3. 变更受益人

对于人寿保险等资产; 退休账户包括IRA ,401(k)和403(b); 某些养恤金福利; 和健康储蓄账户 (HSA)和医疗储蓄账户(MSA),这些资产实际上并没有改名为可撤销生存信托的名称。 相反,这些类型的资产的主要和/或次要受益人被改为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