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现有的遗产计划 - 重大错误和如何避免它们
错误#1 - 意志倾覆中的个人影响
从技术上讲,通过最后遗嘱和遗嘱分发的包括首饰,艺术品和收藏品在内的私人物品,包括遗弃遗嘱 ,都需要进行检验。
但事实上,在与律师进行任何正式的遗产或信托解决之前,这些项目往往会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消失。 但如果您的受益人对您的个人财物有任何争论,而且您的遗嘱在最后遗嘱和遗嘱中列出,那么遗嘱认证法官需要在您的遗嘱被承认为遗嘱认证后解决这些争议。 如果您的所有其他财产都已妥善融入您的可撤销生命信托基金 ,那么这就违背了您信任的主要目标之一 - 避免遗嘱认证! 相反,将您的个人财产注入您的撤销生存信托,并指定应由谁取得该财产,然后给予您的继任受托人完全酌情权解决您的受益人之间的任何分歧。 这应该让您的信托受益人脱离遗嘱认证法院。
错误#2 - 将您的个人影响等同于您的受益人
包括珠宝,艺术品和收藏品在内的个人物品往往难以估价,更不用说“平等分配”了。 我曾经有一个客户与他的兄弟一起打了近三年,关于如何划分他们母亲留下的“东西”,因为妈妈威尔说她的东西必须平分。
这些东西价值约5000美元,但兄弟们在达成决议之前花了超过6万美元的律师费。
底线是钱很容易分裂,但“东西”不是。 如果您的意愿或可撤销生命信托声明您的个人财产必须在您的受益人之间平分,那么请为您的个人财产制定计划。
请您的遗产规划律师修改语言,让您的受益人按照他们的同意将事物分配,如果他们不同意,则请您的个人代表或继任受托人有绝对权力决定谁获得什么,现金,或者干脆捐赠给慈善机构。 这应该让你的亲人离开法庭。
错误#3 - 没有任何遗产税计划的遗产计划
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一对年轻夫妇在第一次大假之前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没有他们的新宝宝,这对夫妇决定他们需要遗嘱。 所以,他们冲出去,得到其中一个最后一刻的假期房地产计划 。 他们通常会得到的是一种“ 我爱你” - 它只是把所有事情都彻底地留给对方,然后如果父母双方都失去了平衡,他们会对他们的新生婴儿以及后来出生的任何孩子产生简单的信任。 这种计划没有涉及遗产税计划。 然后,二十五年后,当他们最小的孩子终于上大学时,他们和我见了面,并且很尴尬地拿出他们的“我爱你们的遗嘱”的副本。
经常发生的另一件事情是一对夫妇,他们在他们的国家起草了一份好的遗产计划,没有遗产税,但随后他们搬到了一个拥有遗产税的新州,反之亦然。
在他们的新州,他们的遗产计划将不会按照他们的意愿工作,因为他们的计划只是专门用于支付联邦遗产税,或者他们的计划是专门草拟的,以涵盖州和联邦遗产税。
不要让这发生在你身上。 一定要从“我爱你的意志”升级到一个计划,该计划在你最小的孩子上大学之前很久就将 AB信托计划和适用的州财产税计划与ABC信托基金合并在一起。 并且确保如果您进入新的州,您的遗产计划将由新州的合格遗产规划律师审查,否则您的计划可能无法按照您的预期进行。
错误#4 - 已婚夫妇作为其可撤销信托的唯一受托人
已婚夫妇作为其各自的可撤销生存信托的唯一受托人提出了严重问题,如果一方配偶因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而丧失活动能力,因为其他配偶将无法获得以无行为能力配偶的可撤销生存信托为名的账户。
根据残疾配偶信托协议的条款,配偶将需要获得家庭成员和一名或多名医生或两者的残疾证书,或者出庭,并让其配偶在法官的精神上无能。 更糟糕的是,如果一方配偶因为他或她在全国各地探望家人而无法获得,则另一方配偶将无法对旅行配偶信任的名下的账户进行任何操作,直到他或她从旅行。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每个配偶都想成为唯一的受托人,比如在第二次或以后的婚姻中,我通常会发现这些案件是少数。 如果您担心共同受托人必须共同行事的麻烦,请不要担心 - 可撤销生命信托可以灵活性很强的方式起草,包括让配偶共同受托人,但赋予每个人无需采取行动的能力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是您各自的可撤销生存信托的唯一受托人,并且实际上没有任何充分的理由,为什么然后要求您的遗产规划律师修改您的信托以使您的每个人成为另一方配偶的信托的共同受托人,包括允许您以受托人的身份单独行事的语言。 从长远来看,这将为您提供您需要开展业务的灵活性。
错误#5 - 没有退休计划语言的可撤销信托
今天,很多人有很大一部分资产投资于401(k)和IRA等合格计划。 但是,如果他们指定可撤销信托作为这些账户的受益人,并且该信托在一段时间内还未更新,那么它很可能不包含适当的语言,以允许继任受托人处理退休账户留给信任。 如果缺少这种语言,那么后继受托人的手就会被束缚,并且会导致所得税负面影响。
如果您已将可撤销生存信托作为退休计划的受益人命名,请与您的遗产规划律师联系,确保您的信托包含适当的退休计划语言,如果不是,则请要求您的律师立即修改您的信任。
错误#6 - 没有退休计划语言的代理权
如果您已将所有资产资助到您的可撤销生存信托中,那么一般来说,您的授权书将不再需要,因为信托中的资产可以由受托人管理。 但是由于401(k)和IRA不能用于您的信任(否则这些资产将包含在您转账年度的应税收入中),您需要一份带有适当退休计划语言的授权书如果您被禁用,允许您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您的401(k)和IRA。 这应该包括建立新账户的权力; 做贡献; 滚转利益; 核准支票并获得分配; 安排分发的直接存款; 选择付款方式,借钱和购买资产。
如果您的授权书有一段时间没有更新,那么它很可能不包含适当的语言,以便您的代理人管理您的退休账户。 请咨询您的遗产规划律师,确保您的授权书包含适当的退休计划语言,如果不是,请您的律师起草一份适当的新语言。
错误#7 - 旧的医疗指示
2001年,国会颁布了关于1996年健康保险可移植性和责任法案(或HIPAA )的规则。 部分行为涉及医疗记录的隐私以及谁可以访问它们以及谁不能访问它们。 因此,如果您的预先指令是在2001年之前编写的,那么您将需要一个包含适当HIPAA语言的新指令。 并且要小心 - 我也遇到了2001年以后签署的预先指令,但它们并没有包含必要的HIPAA语言。
如果您的预先指令不包含对HIPAA的任何引用,会发生什么情况? 然后,您的医疗保健代理可能无法就您的医疗治疗作出明智的决定,因为您的代理无法访问您的医疗记录。 如果您已经指定了非近亲作为您的代理人,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远方亲属和非家庭成员将被拒绝访问您的医疗记录。 如果您在签署预先医疗指令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那么请咨询您的遗产规划律师,以确保您的文件包含必要的HIPAA语言和版本。
错误#8 - 应税资产让您的配偶处于不利地位
即使已婚夫妇的遗产计划没有犯第三个常见错误(一项没有遗产税计划的遗产计划),许多计划将已故配偶的遗产的应纳税部分直接留给尚存的配偶,而不是在婚姻信托基金。 换句话说,该计划不是建立一个真正的AB信托系统,而只是创建一个“B信托”,而应纳税部分或“A”部分将完全交给尚存的配偶而不是配偶成为婚姻信托。
为什么这是个问题? 因为将应纳税部分转入婚姻信托以获得尚存配偶的利益而不是彻底转嫁有好处。 首先,婚姻信托是一个不可撤销的信托,如果结构合理,可以防止信托资产被幸存配偶的债权人抢走。 如果未婚配偶再婚,将应纳税资产留给尚未配偶的婚姻信托也将保护资产免遭离婚分割或作为选择性份额的一部分。 最后,在第二次或以后的婚姻中,使用婚姻信托可以确保当幸存配偶去世时遗留在信托中的资产将归于已故配偶的子女而不是未亡配偶的子女。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认为您的遗产计划可以从真实的AB信托系统中受益,而不仅仅是“B信托”,那么请询问您的遗产规划律师,如果您的计划包含设立的真实AB信托基金,并且如果不是,相应的信任。
错误#9 - 不正确签署遗产规划文件
这有两个方面起作用:(1)当文件完全没有正确签署时; (2)当在客户以前的居住状态中正确签署的文件需要在其新州进行不同的签署时。
前一个问题通常是律师通常不会起草遗产规划文件的结果,因此不知道签署这些类型文件所需的手续。 这就是为什么与一位有多年起草遗产规划文件经验的律师一起工作很重要,因为这将确保文件已经过银行,医院和遗嘱检验法院的检测。
另一方面,在一种状态下正确执行的遗产规划文件在另一个州可能完全无用。 例如,在佛罗里达州,委托书必须签署与房地产契约相同的手续,以便将授权书用于转让佛罗里达州的房地产。 这就是为什么当你从一个州迁移到另一个州时,不仅要重新审核你的遗产计划,而且要让你的文件在当地律师的审查范围内进行审查,而你已经在家乡以外购买了房地产。 这将确保文档在您的状态以及其他状态下都能正常工作。
错误#10 - 将资产留给您的受益人
正如#8错误指出了为配偶的利益而在婚姻信托中持有资产的益处,终生信托也可以为您的其他受益人提供类似的利益。 怎么样? 因为使用终生信托会将受益人的遗产与其他资产(包括其个人资产以及婚姻和其他共同资产)分开。 因此,如果受益人被起诉,信托资产将受到保护。 或者,如果受益人结婚后离婚,信托资产将受到保护。 或者,如果受益人仍然是未成年人或智障人士,那么信托资产可以由其他人投资和管理,并受到保护。 另一方面,如果您将受益人的遗产直接遗赠给他们,甚至在某些年龄(如25,30或35),那么一旦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的遗产就容易受到诉讼,债权人,离婚配偶,不良投资决定,并且在最坏的情况下,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智障人士,则由法院监督监护 。
相反,请考虑为您的所有受益人设置终生信托。 您甚至可以在一定年龄(如25或30岁)将受益人作为唯一受托人。 这样,当受益人年轻时,他们的继承可以由其他人管理,但是当他们长大后,他们可以接管对他们的信托基金的控制权并作出自己的决定。 这会给你的受益人一个战斗机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保留自己的继承权,而不是为了债权人的利益,离婚配偶,政府或监护人的律师和法院。
错误#11 - 没有资金的可撤销信托
在审查现有遗产计划时可能遇到的最常见的错误是可撤销生活信托并未完全获得资助。 这通常有两个极端:(1)根本没有资助的信托;(2)几乎没有完全资助的信托。
在前一种情况下,问题通常来自遗产规划律师,他们根本没有为其客户提供任何协助或指导,为其信托提供资金。 (是的,不幸的是,有些律师会避免帮助客户资助他们的信托,以便他们客户的资产必须经过律师监督的遗嘱认证。)第二种情况下,即使客户明白资助他们的重要性信托,他们设法将他们的一些资产投入到他们的信托中,许多人会拖延或者简单地被整个资金流程沮丧或淹没。
我无法强调让您的资产进入您的可撤销生活信托以及更新人寿保险和退休账户的受益人的重要性。 在不采取这一重要步骤的情况下,您的可撤销生命信任仅仅是一个空桶,等待您的资产在耗时且昂贵的验证过程之后补上。
错误#12 - 没有资金从国家的房地产
在审查现有遗产计划时,我看到的最常见的错误是#11 - 没有资金的可撤销生活信托。 而这种常见的错误直接导致了最终的常见错误 - 出于没有资助进入可撤销生命信托的国家房地产。
如果您没有花时间将您的州外房地产资金转入您的撤销生活信托基金,那么您的亲人将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遗嘱认证遗产。 为什么? 因为死后房地产的转让受到财产所在州的法律通过“附属遗嘱认证”程序的管辖。 因此,在您死亡时以您的个人名义出售的房地产将需要在其所在的州进行缓缴。 如果你在两个,三个甚至四个不同的州拥有房地产? 然后,您的亲人将面临两次,三次,四次或更多的遗嘱审理程序,而且您将为解决您的信任增加大量时间和成本,因为您的亲人需要支付多次遗嘱认证诉讼和多名遗嘱律师。
特别是如果您的非国有财产以您的个人名义或以与其他人共同的租户身份出现,请将该财产转入您的信任。 不要被愚弄,认为如果你与其他人共同拥有房地产,那么它将通过生存权转让给另一个所有者,并在你死后避免遗嘱认证。 如果契约没有专门规定生存权利,那么大多数州都会拒绝共同所有权的租户,因此您的部分房产将需要受到处理。 请与该物业所在州的律师联系,确保其标题符合您的要求,如果没有,则准备并记录新行为。